厦门岛内买房落户条件

时间:2023-03-23 09:50:08

1、购买2003年4月25日以后(不包含当日)取得的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,岛内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(含150平方米),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、父母或子女不超过

1、购买2003年4月25日以后(不包含当日)取得的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,岛内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(含150平方米),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、父母或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(有多名成年子女的,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,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)。

2、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前(含当日)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,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(含45平方米)至70平方米之间,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、父母或子女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(多名成年子女只能办理1人户口,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);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(含70平方米)的,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、父母或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(多名成年子女只能办理1人户口,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)。

3、本市以外人员购买住房,若房屋产权属多人共有,且产权人之间没有直系亲属关系,则只能给1名具有持有比例不低于30%的所有权人办理购房落户,其他所有权人须经过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放弃申请厦门市常住户口。

4、如果本市外来人口和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共同购买住房,且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,可允许非本市常住人口的业主及其直系亲属办理落户手续;而不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,非本市常住户口的业主及其亲属则无法办理落户手续。

5、岛外人员购买商品住宅后能够与本市以外人员一样享受落户政策。

厦门外来人口落户

1、持有厦门市《暂住证》或《居住证》,连续在厦门市居住至少5年(岛内要求至少8年,岛外要求至少5年)。

2、连续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5年

3、签订劳动合同并备案,保障固定职业。

4、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宅

5、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

注意:在办理有效期为5年或8年的证件期间如有间断,这段间断总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。有关期限的认定由厦门市公安局户政处出具证明;对于岛外地区的,则由当地公安分局户政部门认定并出具证明。